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共治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报告中提到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的“污染防治”,关系到“美丽”的目标能否实现,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引人注目。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报告提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从以前的“打好蓝天保卫战”到“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字之差,意义重大,分量很重,表明了党中央治理污染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决向大气污染宣战,发布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但与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相比还有差距。目前,大气环境保护仍面临巨大压力,大气环境治理和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未来10到15年, 既是大气污染防治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又是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的攻坚期、窗口期。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在共治体系中,政府的角色是主导健全治污法律法规体系、严格环境执法监督,企业的角色是落实与履行治污的主体责任,社会组织和公众的角色是参与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和推动绿色消费。
只有在政府的主导下,才能落实地方治污监督责任与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并完善治污市场机制,引导实施全民治污行动。只有在企业认真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污染物的全面减排与稳定达标。只有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前提下,才能完成对政府环保工作和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才能实现全社会绿色消费模式的建立,形成共治大气污染的局面。
构建共治体系属于治理制度创新,也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能为完成各阶段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提供保障,从而促进空气质量的根本改善、加快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步伐。
(来源:人民日报)